|
2005年
有了办事处,我就可以在中国合法工作,可是我不能为以办事处的名义做的事收钱,也不敢从我代表的那个协会得到钱。毕竟我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事情。政府部门更不会(从经济上)管我的事。所花的钱都是我爸爸给的。以前,我爸爸每年固定给我的钱有5,000多元人民币。从2003年起,由于利息的变化,我每年得到的钱有10,000元人民币,同样被花完。2006年利息又下降了,我又是一年得5.000元人民币。但是我也不敢接受别人的资助,因为我无法回报。如果接受,我就永远有一种欠别人什么的感觉,不能不听他们的话,就不能再自由地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
我花钱比较乱。开展活动不用很多钱。我们去年的活动花了430元,我和我哥哥在2003/2004这个学年的生活费是700元左右。开支较大的是医疗费:我为医疗费花了8,000元,其中5,000元是为3个村民花的。我另外给了村民1,900元,主要用于归还贷款。另外,我帮电视台买录像带花了1,760元。出差做咨询工作花的有500元。我的钱每一年就这样花完了。下一个学年,我就花了5.600元印书(免费的内部资料)。
不要保密的是,另一个电视台送给了我价值600元的空白录像带。但出版书所得的稿费我不敢接受,所以让出版社直接给了我朋友办的一个学校。他们很需要。以前我也接受了写文章而得来的稿费,但现在我已经不敢接受,也让他们直接转给不同学校。别人给我捐的13,206元,我拿出7,206元转给了香港一个基金会,另一部分就退给了捐款人。
其实,如果给我多一点钱,我的研究工作也不会做得更好,只是别人利用我钱的现象会增加。学生直接说出来大人不敢说的想法:他们每天都问我想要钱。他们说"我知道你的钱是花不完的"。
我喜欢把每年一次得的钱安排用在整个一年或者几年内,可是我身边的人不会这样。如果他们的手里有钱,他们不能不去马上请客把它花完,也不能理解我怎么不马上花。如果我要坚持我的方式,在他们的眼里看起来就非常地自私。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只好承受,让他们花完。
他们对环境东西的态度是把它消费完,然后再买新的。虽然他们自己买不起,但他们就是不能意识到环境东西的"生存"需要。缺少的是自己创造新东西的想法。在这种消费的态度下,什么都会被用坏了,而我给他们送东西仅仅强化了这样的生活态度,让他们更想不到自己去创造。
在我坐拖拉机翻车后,我住的那家人以为现在什么都完了:"让'雷锋'出事的责任可承担不了,可能要坐牢。"他们也很怕我父母知道,来找他们的责任。可是他们怎么会有责任呢?后来也没有政府的人或其他人来管这件事,使我住的那家人终于相信:我其实不是什么重要的、有权利的人物。他们可能想:"怎么没人管,车主反而还能向他要钱?这样他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去说服领导的用途。"
后来,我最可靠的活动帮手就不像以前那样以住院为借口客气地骗我,而是直接去偷我爸爸给我的整一年的经费。偷("拿")了之后,对他们还是没有什么后果,没有任何人来找他们的麻烦。好像可以很随便地对待我。对他来说,我这个已经没有钱又不会引起领导关注的人现在就成了一个没用的东西。所以他们再也没有以担心的原因限制我。我终于得到了我的自由,从现在开始,我都是一个人在山里走我的路,很舒服。
我也要理解:有那么多找我的人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家里,把他们家当成不用问,随时都能住进来的招待所。那么,他们也就应该可以不问,随时都使用我的钱。所以我不想打官司。如果我去报复,我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这就是我自己不好了。吃亏没有那么可怕。如果我变成一个心里有仇恨的人,那才可怕。只有我承受并允许这些事情在我的身上发生,它们才能暴露和表现出来。我很想信任别人,不想建立仇恨。吃亏没有谁都不信任别人的社会那么可怕。屯里的朋友本来是好人,只是被我的钱给捣乱了,我不应该有这笔钱。那么,我后来离开了他们家,还在这里公开写下来所发生的事,是不是不应该的?
以前,我哥哥送给他们全屯做项目(修路等)的钱对管理它的人来说也是一个太大的引诱。在我去银行查的时候,这笔钱也已经不在了。结果不仅是全屯对这家的信任垮了,也是全屯以内都放弃合作,比如放弃了修自来水等项目,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团结的气氛。捐款的最后结果,就是破坏人与人之间的气氛和关系。再过了半年后,屯里物质的条件虽然越来越好,可是以前的快乐再也不回来。公路和拖拉机给他们也带来了车祸和死亡。留下的,是一种虽然互相理解可是悲伤的气氛。
我又一次体会到:靠给钱去帮助穷人,使他们的生活变得不实际了,使得他们更不想自己去创造。"其实,钱是那么容易来的"这种不实际的看法,可能就引起了他们心理的病,把他们对于钱的概念给弄乱了。帮助这里的人并不像挣钱和送钱那么容易。甚至如果用钱去扩大某个项目,这个钱只会替代项目原来通过它过程的形成所包含的精神,让精神死亡。而因为我花钱的方式不是我自己就能控制的,如果还是给我,这只会增加别人对我的束缚。只有我自己没有了钱、自己也接不到朋友的帮助,我才不是别人手里的"弄钱工具"。因为我自己想做的事情跟钱无关(不需要钱),我在没有钱的时候能更自由地做。
许多不好的事情都要发生。只通过这些不好的经历,我们才能获得意识。村民和我,都被唤醒过来了。总是都是不好的事情引起了意识,而意识是改变创造好未来的一个基础条件。

所以我不会主动反抗发生在我身上的事。相反,我的命运会让我多吸引这一类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都只能寻找它们并承受。由于我被动的特点,别人就可以得到什么。他们得到的不是我主动给的,而只是由于我被动和承受的特点,它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自己不会放弃的只有我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并从人类精神的需要来接受的任务。
只有别人破坏我个人的生活,世界需要发生的事才能通过我和我身上的破坏去发生。只有我个人的事情被破坏,别人才会意识到他们自己的做法。如果不让别人破坏我个人的、其实也是多余的享受,我就无法让需要发生的事由我去发生。
这一段时间,我搬到了板烈小学生的宿舍楼去住。现在我也已经习惯了跟学生一起上他们的、没有隔墙的厕所。板烈小学里跟学生一起的生活节奏非常好、因为非常稳定:早上6:30跟学生起床、中午跟学生睡觉两个小时、晚上9:00跟学生睡觉。在他们上课时,我跟我的朋友蒙令华修改书、偶尔也上五年级班的课。只有我朋友带来的手机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干扰和紧张。我真觉得,只要有电话,我的工作效率就低了。在这两个多月内,我天天在我们自己建的游泳池里面跟学生一起游泳。后来,我在这个小学生宿舍楼楼梯后边的小房间里还住了差不多两年。
帮我修改书的朋友走了之后,我就每天翻译一本鲁道夫史代纳写的书《孩子成长的力量》。我先用德文的思维方式在纸上翻译成中文。然后再用电脑抄下来时,我就用中文的思维方式做修改。这时我真正得到了为了翻译所需要的安静。切学乡的人不那么影响我。现在我们都互相地理解。另外,在下了几天的大雨后,塌方的山很多,使我们乡几个星期都不通车。想访问我的人到了镇上之后,就放弃而返回了。
后来,我还是到了城市,可是在离开的路上经过翻车的那个地方时,我已经感觉到了,翻车的这件事情永远地把我的生活跟这个地方和这里的人联系在了一起。本来,这个地方和这里的人能感动我,让我流泪,只是,因为我接受不了他们给我的那么多的爱,我才把他们从我的心中排斥了出去。
我到城市的时间不会很长,不过在2004/2005这个学年我去了几次。我认为,农民需要看到我的生活,可是城市人才需要我的研究成果。因为谈自己太主观,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帮助,所以我们只谈朋友们正在开展的项目,让我们帮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问题。这样工作的效果非常好,能说的都比较适合他们的工作需要。比如,跟民工小孩搞活动的参与者让我谈他们做杂技的需要,因为杂技可以让小孩欣赏自己身体的能力、能让他们合作、又能让他们感觉到自己能做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假如搞大型活动,我们就无法解决具体问题。
在城市,我还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规律:如果一个人做事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他有这方面的兴趣、因为他想做得更好,这就会提高他做事的质量。为了更好质量的工作,别人自愿就会给更多的钱。所以不为钱,而是为了理想做事的人会得到很多的钱。但如果他们接受了,这些钱又会影响到他的工作和别人今后对他的信任。所以,如果一个好人要继续起到好的作用,他就不能接受他该得的回报。如果接受,他自己的生活会变得美好,可是如果不脱离出现的这种美好的生活,他也只能自己享受。
其实,我在发达的地方总是觉得很难解决自己的生活。在城市做的都只是为了生存而已,使我越来越感到:活不活都一样。在农村却不一样。
通过我过去的经历,我已经知道唯一的帮助穷人的办法。在城市帮助农村是不可能的。能真正帮助农民的不是钱,也不是一个方案,而是城市人的时间。唯一的能帮助的办法是:自己成为一个人才,去穷的山区生活并放弃与农村人不同的生活要求。虽然农民不会承认外地人与他们有同样的生活条件,可放弃还是需要的。不过,自己所做的事和实践的生活则要跟农民完全不一样。只有在与他们同样的情况下实践他们想像不到的事情,他们才会相信,这是他们自己也能做到的,使他们学习。
所以,我写书和做研究还是回农村去做、还是在酒鬼的身边来做。虽然农村人影响我的工作,虽然在这里的大人根据传统无意识的思维习惯还不能相信我来这里没有其他的对于他们保密的目的,使部分人对我有看法。不过,这样我的工作却能教育只从情感来做事的、喜欢我的小孩,而我的书又能接受一些实际的因素。
2004年8月时,我的去美国留学的朋友回中国了。所以我到成都帮他们做建设工作。全国来的志愿者大概有10个。这里的3个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朋友才是中国大陆最权威的专家。他们做到的,我都做不到。他们让大家参与到他们的事情。通过他们能学习的是,虽然自己的做法不一样,但并不责怪别人根据自己文化的生活方式,还有对各种方式的宽容。如果要让大家参与我在农村的事,我确实做不到,因为我会觉得失去了属于我自己的事,好像占了别人的地方一样。所以,我很佩服城市的朋友们并作为他们大家里的客人。
我就开始每晚给这里的两个固定参加的和几个偶然参加的志愿者口头翻译鲁道夫史代纳的演讲《人类健康的成长》。我用了46天,每天备两个小时,然后口头翻译,再后一起来讨论。后来我还给他们口头翻译鲁道夫史代纳的书《精神科学》(Theosophie),有4个志愿者参加。本来我打算在城市去见各种各样的人,可是一到了就觉得,没有了胆量,不敢见。
你就这样承受吗
到了10月,我接了板烈小学校长打来的电话。他说,3年级一个叫牙东云的非常活泼的女孩早上很早就到那边去游泳,她的腿被水冲到最下面排水的那个小洞里去,使她无法上来。她的同学在上面哭,也不敢叫别人,被卡住在下面的牙东云就这样淹死了。
原来这几个排水洞应该是关闭的,可我为了跟学生修被大水破坏了一部分的水坝,把它给打开了,修好后马上又下雨涨大水,然后我一直都没有把它们关好。我这样一个"小"错误就带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牙东云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我和同学们的水坝项目。她给了她的全部,而我只给了这么一点点时间。在发生这件事情之前,一个巫师说过,因为水坝的结构是弧形的,它需要一个小孩的灵魂去顶它。另一个巫师根据倒下的一棵树曾预言过牙东云的家要受害。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必须发生的,我都认为我有罪(责任)。
电话里牙东云的叔叔说:"……你以为他们家是文盲,给他们2,000元就可以逃避责任。这是你在笑他们的,太看不起一个小孩的生命。"在他说要跟我打官司时,我只好说:"那我只能配合你去坐牢"。我整个身体都发抖了。
如果我被判刑可又不让我坐牢的话,会不会是让我离开中国,离开我在中国要做的事?我在城市的一些朋友就开始帮我想办法如何能把责任转给"该负责的人",可是我不愿意让这件事情变成一件去对付受难人的事情。我的朋友怕我承受,可是我累了,我不想争,我只想承受,不管发生的事情会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会发生该发生的事。
回到了板烈小学时,我听到有学生说:"你是鬼,不,你是我的朋友"。拜访牙东云家之后,我去改造游泳池。我一边把大水带来的沙子挖到水深的地方去,一边想:这个家很困难,他们应该得到帮助,而且我有责任,我应该赔钱。只是我自己没有他们要的那么多。如果我让我的朋友给钱、让他们替我来赔偿,这就等于我不承受我的责任,而把责任转给了别人。怎样才能自己来承受自己的责任?
做改造游泳池的工作,我做得越来越疯狂,我感觉到必须以劳动来偿还我的罪。到了晚上,我完成了本来计划用3天的工作,使得我身体已经动不了了。
村里有人说:"他应该赔钱,他的钱那么多",而另一些人对我说:"这个责任不应该是你的",只有牙东云的爸爸都没有跟别人说任何话。后来,他、他们家里的爷爷、我和校长同意只让我赔我有的那么多钱(一共5,000元),不要多的。正好在我最对不起别人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以前在林广屯找过我的一个女的,并说,她想"帮"我对付牙东云的家。她受不了我"吃亏"。我告诉她:如果不放弃抓住好处和放弃好处所需要的不老实的自私的做法,我就永远不能脱离互相的伤害、永远不能改变世界。谈判也只是一种保证双方好处的做法,并不能创造一种代替矛盾的和平。如果我为了能做到更多的好事去利用不诚实的手段,所谓的好事永远只是个借口。为什么不能让我承受我的罪?
我最不希望她去对付需要安慰的人,所以我不让任何人告诉她牙东云的家。学生们大部分时间都围着我,而因为她不愿意和学生交流,她在这时就不敢靠近我们。反而她以为我在这里不快乐,想让我离开这……。我知道她是为我好,是我没有处理爱情关系的能力,所以我在下一天和帮我修改书的朋友到靠近山顶的一个学生家去躲避。

后来,我到县城把我留下的4,850元(还差150元)给了该得的人。我没有留下今年可用的钱不要紧,我可以不坐车,镇上和两个乡之间的小人行路我都熟悉了。重要的是,我还能走这些山路、还能留在这里做事。而过了一个月,我跟牙东云的家就成了朋友。
|